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市區(qū)法院審判樓己由 保定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保發(fā)改投資【2009】517號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保定市新市區(qū)人民政府,建設資金 財政/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百分之三十、自籌百分之七十。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 新市區(qū)法院審判樓
工程建設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路南
建筑面積:9344.79平方米
結構、層數(shù):框剪結構、地上12層、地下1層
投資約:2200萬元
要求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
計劃開工日期:2010年9月28日
計劃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日歷工期:398天
招標范圍:土建、給排水、電氣等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8月30 日至2010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 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保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保定市七一中路84號)(詳細地址)持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資質證書原件購買招標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套交代理機構)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http:/www.hebeibibidding.com.cn)河北省建設工程信息網(wǎng)(http:/www.hebge.com)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保定市新市區(qū)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河北卓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五四西路路南 地 址:保定市高開區(qū)秀園路163號
郵 編: 071000 郵 編:071051
聯(lián) 系 人: 孫義民 聯(lián) 系 人:邊冀平
電 話:0312-3089303 電 話:0312-3106002
傳 真: 傳 真: 0312-3106006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hbzz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