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2013年11 月消防類材料緊急采購 網上比價公告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就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2013 年11月消防類材料緊急采購 項目及相關服務進行國內公開網上比價,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報價。本項目須按不含增值稅價格報價。
1.比價內容:2013 年 11 月消防類材料緊急采購 的供貨及相關服務;
2. 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告附件“貨物清單”。
3. 參與報名供貨商的資格要求:
(1)參與本項目報價的供應商須是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網上比價系統已注冊并已通過審核的供應商;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或本項目同一標段的比價。
(3)參與報價供應商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4. 報價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12 月02 日 17∶00;
若報價家數不足三名,則發布二次比價公告后重新掛網比價。
5. 本次的比價洽談編號為:11004243,網上報價截止的時間:2013年12 月02 日17∶00。
項目采用以下方法確定中選候選人:
5.1不允許缺漏項,總項總價比:對總項總價進行比較,最低總價的報名人推薦為該項目第一中價候選人,次低者推薦為第二中價候選人,以此類推。如遇評審價相同者,以總貨期短者列前。如遇評審價及總貨期均相同者,取注冊資金大者列前。
6.合格報價供應商在中價后不按中價結果簽訂合同,中價供應商須補償給業主造成的損失,并視其影響程度給予如下一種或多種處罰:警告;停一個季度的報價資格;將其從報價系統剔除。在此情況下,如已確定中價人,業主有權授標予下一個中價候選人,或重新比價。
7.本項目報價響應有效期應在報價截止日后180天內保持有效。報價響應有效期比規定時間短的將被視為非響應性報價,業主可以不接受其報價。
8.在合同履行期間,如中價人無法按合同約定的貨物的型號規格、性能等要求供貨,要求變更,除非原生產廠出具了型號規格已停產或替代的證明文件,且停產、替代時間是在報價截止時間之后,并獲業主同意,否則,中價人應向業主支付該合同項下該貨物總價的30%的違約金。
9.本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www.gzmtr.com ”;上登載,請登錄上述網站瀏覽公告及附件的詳細內容(如有修改、補充,以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網“www.gzmtr.com ”的內容為準)。
10. 有關此次比價邀請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業主查詢。
11.業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權利及在授予合同時對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或拆分的權利。
12. 如果第一中價候選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價候選人中價,如果第二中價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價候選人中價。
業主聯系方式
業 主: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金運路1號廣州地鐵運營事業總部采購物流中心
電 話:020-83154940
傳 真:020-84226606
郵 編:510308
聯 系 人:林工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