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梅溪湖國際新城一期北片區道路電子警察改造工程(第二次)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公告的規定時間(2015年12月1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與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現對投標人疑問回復如下:
1、 以往此類項目均要求提供人員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的社保證明資料,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社保要求是否應調整為“關鍵崗位人員及授權代理人提供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本企業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社保證明(即2015年9月-2015年11月)”?
答: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2015年8月至2015年10月連續三個月繳納社保的證明。
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