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改造采購項目(ZHGJ2016-068)擬進行公開招標,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具體事項以正式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為準):
一、招標項目的名稱、內容、數量、項目要求、交貨期
1. 項目名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改造采購項目。
2. 項目內容及數量: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改造采購項目 1項
3. 項目要求:供應商可直接跟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以便進一步了解本招標項目詳細要求。
4. 完工期要求: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個日歷日內完成貨物交付、安裝調試及驗收。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中須包含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A、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正式登記注冊,提供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B、法人資格證明書原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若參加投標的代表為法定代表人,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C、投標人須提供擬投“大屏處理器、DLP拼接顯示單元、中控主機、中央控制器”生產廠家出具的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人為擬投“大屏處理器、DLP拼接顯示單元、中控主機、中央控制器”生產廠家的,只須提供售后服務承諾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評標現場查驗上述原件,未提供原件或與原件不符均視為無效投標;
D、投標人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自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開始計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投標文件中提供書面聲明(格式見招標文件附件);
E、本項目不允許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的投標活動。
3、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機構登記并購買了招標文件。
三、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珠海經營部)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鄭建兵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756-2173706(購買標書)、2173707(項目咨詢)、2173708(投標保證金查詢) 傳 真:0756-2173705
(4)聯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區銀樺路8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九層D座 郵編:519000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