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澄清通知
招標編號:JMZX-201712FJ-575001001
各投標人:
經研究,對荊門市消防指揮中心(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項目名稱)荊門市消防指揮中心(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標段施工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正文部分3.1.1修改為:
3.1.1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對應提交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進行核驗,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與掃描件(復印件)不一致或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二、第八章資格審查文件中“1-5建筑業企業信息登記”備注修改為:
備注:1、根據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號)的規定,“省內外建筑企業在各市州區域流動,統一實行一體化平臺登記管理”。投標人應當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網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進行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登記,并在平臺中打印帶二維碼《建筑業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附在本表中。投標文件“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表”中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姓名和崗位信息與登記表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認可。2、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應附《建筑業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3、不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無需在該一體化平臺登記。
三、第八章項目管理機構中“(四)其他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簡歷表”備注中關于身份證、學歷證內容修改為:無需提供原件核驗。
四、第九章企業信譽中“5-2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無需提供。
五、本項目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荊門市公安消防支隊/湖北省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