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2021年車輛簡易卡口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東莞市莞城區莞太路120號金馬大廈八樓806-809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采購計劃編號:441900027-2021-00710
項目編號:ZYDG-21-233
項目名稱: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2021年車輛簡易卡口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213,12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2021年車輛簡易卡口建設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1,213,120.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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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檢查、監視、報警設備 | 車輛簡易卡口建設 | 1(項) | 詳見采購文件 | 1,213,12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簽訂日起30日內完成施工調試接入分局指揮中心并接入到市局平臺,同時完成一機一檔及一桿一檔的制作。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以來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2021年車輛簡易卡口建設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2.1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本項目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 2.2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 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2021年車輛簡易卡口建設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3.1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3 供應商須具有省級公安機關頒發《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叁級或以上證書(非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須提供已獲得廣東省公安廳備案資格的證明文件)。
時間: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東莞市莞城區莞太路120號金馬大廈八樓806-809室。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 150元
2021年12月20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東莞市長安鎮體育路18號智慧大廈四樓一單元401室。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本項目開標地點:東莞市長安鎮體育路18號智慧大廈四樓一單元401室。
文件獲取方式:現場購買;注:建議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以便核對供應商名稱及相關信息(網上下載或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電子文檔)。
投標人須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https://gdgpo.czt.gd.gov.cn/)平臺供應商注冊欄目進行操作,如遇到相關注冊問題,按“辦事指南”相關事項處理,請參加本項目投標且尚未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進行注冊登記的供應商務必于本項目采購結果公示前完成注冊登記。因投標人未及時按上述要求注冊登記和建檔入庫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名稱:東莞市公安局長安分局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東門中路19號
聯系方式:0769-23085217
名稱:廣東中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街道創業社區莞太大道120號金馬大廈八樓806-809室
聯系方式:23663761
項目聯系人:楊自立
電話:23663761
廣東中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